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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本人承建甲方公司的厂房工程。工程所属地块为甲方公司所有。工程建好后,甲方公司拖欠工程款导致法律纠纷,经法院判决,甲方公司需要把该工程及工程所属地块一同抵押拍卖来赔付我的工程款。但是在法院审判期间,甲方公司将地块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个人,甲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认法院判决,请问该地块还能正常拍卖吗?现拥有该地块所有权的乙方个人是否有权干预?还有就是此工程未办理房产证,请问可以按流程进行资产评估或拍卖相关事宜吗?还是需要先办理好房产证?

案件执行 2018-04-27 11:0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的案子很复杂,可以将土地和建筑一起拍卖。土地交易的双方是不是有串通的嫌疑。目前土地权利人和工程建筑不是同一主体,也不好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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