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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过渡费申请怎么写

拆迁补偿 2020-01-21 18: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拆迁人申请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裁决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或权属状况说明;  (4)选定估价机构的证据;  (5)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及送达证明;  (6)拆迁人有权处分产权调换房屋的证明及产权调换房屋的估价报告;  (7)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8)不少于三次与被申请人协商的记录;  (9)已达成协议数超过规定比例的证明;  (10)其他应当提交的与裁决有关的证明材料.
  •   拆迁安置房补偿由于地区不同、同一地区区位价值也不同,补偿标准也不相同。
      1、相关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拆迁工作统一由地方政府委托相关单位办理拆迁事宜;
      2、当地政府应当事先发出拆迁公告和补偿标准的公告,被征收人如果不同意补偿的方式和数额等,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予以裁决;
      3、建议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了解有关拆迁安置的有关文件。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 拆迁安置房过渡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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