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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星期几可以看拘留所的家人,

刑事辩护 2018-04-28 14:1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刚刚咨询的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侦查机关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如果适用刑事拘留,则可拘传24小时。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因此,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长达7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最长刑事拘留最长37天。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与办案期限相同,侦查阶段最长7个月,审查起诉阶段1个半月,一审两个半月,二审两个半月,退回补充侦查后,侦查机关应当在1个月内补充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改变管辖的案件重新计算办案(羁押)期限,发现新(漏)罪的案件办案(羁押)期限重新计算。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 在开庭前家属是看不到嫌疑人的,只能委托律师进看守所会见。
  • 你好,还没有判决之前只有律师能去做会见犯罪嫌疑人
  • 您好,请问是什么事情被拘留的呢?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其身体、精神状态及案情,进一步给予详细的无罪、罪轻、缓刑方案,争取帮助当事人尽早释放。
  • 您好,在开庭前家属是看不到嫌疑人的,只能委托律师进看守所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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