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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幼儿园活动时其他小朋友踢我们家小朋友我们家小朋友便顺手抓住了对方小朋友的脚导致对方小朋友胳膊断了老师并没有注意到学校和家里都有保险倒是对方小朋友家长去了一个不是本地的医院并且不做任何报销的医院请问这个责任该怎么划分

其他 2018-08-07 20:3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我认为你没有责任。2、你可以起诉公司。
  •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规定,不属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不属医疗事故不一定不存在医疗过错,《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据《民法通则》的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因过错所导致的误诊才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到但未预见到,或者虽然预见到而轻信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结果的叫过失。衡量行为人是否有过失,应以行为是否“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为依据,来判断诊断行为是否规范,诊断医生是否尽责。因为医学是个很复杂的学问,不但个体差异大,而且疾病发展也复杂,难免出现意外,关键是看医生能否尽职尽责,即医疗过错主要体现在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防范没有防范,这是一个基本衡量原则。  医疗机构有过错的误诊导致误治,增加和延长了病人的痛若和经济负担,造成了患者暂时性机体结构破坏或延误医疗时机造成功能障碍、残疾、死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疾病的共性、药性作用的复杂性,一些虽有过错的误诊没有导致误治,患者没有损害后果,就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医院乱检查要承担责任吗?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因此,医院乱开检查项目属侵权,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医院乱开检查项目属侵权。   乱检查指的是,采取重复挂号,重复化验、检查、治疗或者无指征化验、检查、治疗,分解住院或者无指征住院等方式,虚构或者提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的。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乱检查将构成侵权。   根据《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根据这部法律规定,在诊疗当中,医生要主动告知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   如果医院实际未履行告知义务,这就损害到患者的知情权和诊疗权。如果患者不能独立从数据中获得正确信息,等于医院用数据将信息隐匿,使患者继续不知情和受控制。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要说明医疗风险,还要告知替代医疗方案供患者选择,实施前要征得对方的同意,这个同意还不是一般的口头同意就行了,得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时,也要告知其近亲属,而且要取得书面同意。   否则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   一、时间:生育后1个月内上报报销资料,3个月左右进行报销报销;  二、节育手术费用(产生后及时送交相关票据和证明进行报销);  三、生育报销需要的资料:  1、填写《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  2、生育费用发票—原件;  3、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  4、长期医嘱单(复印件);  5、临时医嘱单(复印件);  6、住院花费一日清单(复印件);  7、病历:初诊记录(复印件)、复诊记录(复印件)、分娩记录摘要(复印件)、有医师签名单页(复印件);  8、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9、结婚证(复印件);  10、诊断证明书存根(复印件);  11、生殖健康服务册首页(复印件)----准生证;  12、出生证(复印件);  附:  1、男职工配偶享受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和属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职工证明;  2、填报资料均需附上诊断证明(上环、取环、人流、宫外孕);  3、宫外孕还需附上门诊病历本(原件);  4、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还须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 你好,赔偿问题三方都有过错,双方家长及幼儿园共同承担损失。
    【追问】好谢谢我想知道责任划分的比例我们应该承担多少的责任
    【回答】你好,可以三方分担损失,具体让学校出面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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