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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注册了一个外国商标,但该外国公司在中国继续使用,请问我可以起诉吗

其他 2019-12-25 02:5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在中国继续使用,可以起诉
  • 可以起诉,
    【追问】但对方说那本来就是他们的商标,其它国家他们已经注册了,中国来不及就被我给注册了
    【回答】中国没注册就不受保护
    【追问】起诉他要什么资料
  • 商标注册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商标查询(2天内)→申请文件准备(3天内)→提交申请(2天内)→缴纳商标注册费用→商标形式审查(1个月)→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12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颁发商标证书
  • 所需资料编辑
    1、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3、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
    4、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九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5、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该委托书可从本网站上;尤其注意,《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完全一致。
  •   商标注册是全国统一的,目前只有2条途径
      1、直接到国家商标局办理
      2、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正规合法的代理机构都必须在国家商标局有备案的,可以在国家商标局网站上查到。
      
      申请费用:需向商标局缴600元官费,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代理公司会收取几百元的代理费。
      
      注册商标的费用:商标分为45类,注册一个大类(可选10个小类)费用是600元左右,每个大类可选择10个小类(默认国家规定),每增加一个在一个小类,需增加60元左右;每增加一个大类(可添加10个小类),相当于新注册了一件商标,加收600元。以上是国家收费,找代理公司注册的话会收取的代理费。
      
      
      所需资料
    1.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3.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
    4.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九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5.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该委托书可从本网站上;尤其注意,《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完全一致。
  • 您好,商标有地域性,如果你的“外国商标”注册地在外国,在中国并没有注册,那就没有办法起诉维权。如果该商标不仅在外国注册了,而且在中国也注册成功了,或者已经通过马德里领土延伸保护了,那才有可能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权。当然起诉也要考虑管辖、当事人约定、商标使用情况等其他因素,如您确有起诉需求,可于工作日上班时间致电联系 。
  • 你是在中国注册的外文商标还是在外国注册的?该外国公司是什么意思? 如果,你在中国注册了外文商标,外国公司在中国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用你注册的商标,可以考虑构成商标侵权,是否能起诉要看具体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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