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现在所在的厂在东莞,我05年10月份进厂,在厂里从员工混到课长,工资也从开始的700到现在的2600不等。如今工厂要搬到中山,但厂里未下过通知,只是口头问员工是否跟随搬迁,不跟随搬迁就结工资处理。请问像此种状况能否要求厂方赔偿?补充:1.厂里每次发工资为两个账本,据了解一份是忽悠劳动局的。2.公司每年有年终奖(金额为当前的底薪),为开厂以来就有的,从08年后更名为《经济补偿金》。3.公司的劳动合同为每年签一次。请帮忙解决,谢谢!

其他 2011-08-25 1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