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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公离婚三年了。孩子归他抚养,现在我每次想看孩子或是带孩子出去玩他们总是找理由不让我见或是带孩子玩,请问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1-08-25 16:3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涉及人身问题,如果执行不当,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因此,《适用的解释(一)》第32条规定;“婚姻法第48条关于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此外,如果子女已满10岁,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
  • 探视权可以在离婚协议里约定,也可以在诉讼离婚时要求一并判决;如你在离婚时就探视权问题未作处理,可以起诉要求判决行使探视权及探视权行使的具体方式。
  • 您可以依据离婚时的约定 起诉要求行使探视权 或是离婚时的判决内容 申请强制执行另一方依法保证您的探视权
  • 你好,你有探视权,可以协商探视方式和时间。
  • 你可以享有探望权,如果男方不配合你行使探望权,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自己的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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