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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某系统有限公司上班6年多,岗位是实验室技术员,本公司生产汽车座椅骨架产品,座椅的原材料和半成品需要做金相分析,需要用到化学品63%浓度的强硝酸,99%浓度酒精,和金属切削液降温处理,座椅切割处理时有大量粉层铁削,一天大部分时间直接吸入有毒有害挥发液和铁削,公司在签定劳动合同中从未提及到本岗位涉及到有毒有害物质以及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负面影响,只有写明实验室技术员岗位,现在公司想把我调离该岗位并威胁让我做不下去自动离职,公司从未安排我做过上岗和离岗职业病检查,工作已满6年半,已经多次和质量部门主管,经理以及人事部门经理反应情况,答复是愿意工作就继续做,不愿意工作就自动离职公司不做任何补偿,像这样劳动合同中隐瞒有职业病危害又不明确写明待遇和危害的,违法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我能否要求公司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工龄n+1乘以平均工资赔偿我补偿金,离岗前在做一次职业病体检,谢谢!

其他 2018-05-05 14: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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