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我丈夫婚前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约定若他在本单位服务期满十年,即可获得单位给予的一套公房的产权,那时才可以自主交易处置房产。目前,他只有居住使用权。但是,单位已先行为他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证是婚后办的,名字是我丈夫的名字。那么,请问,我若与他离婚是否能分到这套房的部分金额?谢谢。

争议解决 2011-08-25 15: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