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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遇到两个问题:1、一个公司是和别人合开的,没人50的股份,现在我不想和他合作了,那边威胁我,不让推出,如果推出必须给他钱,公司各种章和营业执照都在法人手上。2、从我的项目金中出钱购买了新公司,法人是我父亲,股份也是我父亲,但是公司的营业执证、各种章都没在我另一合伙人手上,我怎么要回这个公司。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股权转让 2018-07-06 12:50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建议起诉解决
  • 1、首先双方合伙开店,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只能有一个人,不能写两个人,不存在不利的情形;2、《合伙企业法》第九十六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本案中如果法人代表损害其他合伙人的权益,那么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4、《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5、同时对于私底下转让合同,需要确认是否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如果是,那么属于无效合同。
  • 公司法人分类:(一)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关于合伙股份的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例如:如果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话,股份是按照投资金额和注册资金的比例确定的,利润也是按照股份占有情况按照比例分配的,这个没有什么比较好的说法,直接按照股权比例分配。
    公司注册时提供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了股权分配和利润分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则按照正常分配原则即可。
    注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就可以了,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有关公司的每个人的权力和义务,例如股权比例,个人职责,如何分红等等,还有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和认缴期限等,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
    注册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经营范围有需要许可的项目,则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
  • 1.非法定情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退股,只能转让股权;2.另一合伙人?如果新公司又是与他人合资设立的,自行协商确定公司证照印章保管问题。
  • 你好,建议起诉解决
  •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您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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