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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妈骑电动车被汽车撞了,没住院费了,我给交警队打电话让他给想办法,交警说必须拿诊断证明才能给弄!医院说诊断还不算明确,诊断证明能开吗?责任认定书没下来,

其他 2020-06-21 08:0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依已经做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找交警部门调解处理,如果调解不成的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交警部门对于一般交通事故,自事故发生一周内有权扣押肇事车辆,在此期间内如果无法主持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对扣押车辆应予以解封放行。为维护您父亲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父亲积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肇事车主,并可同时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要求法院保全肇事车辆。(可以要求其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到您!
  • 医院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一)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的行为具有过错。
    判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有过错,以其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尽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尽到的注意义务为标准。采用客观标准,即以损害发生当时临床所能够达到的医疗技术水平来衡量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是否尽到了注意义务。
    医务人员的这种注意义务的具体的客观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法律的普遍性规定,它是作为每一个公民都要遵守的规则。
    ⑵.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⑶.医疗行业和医疗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
    ⑷.医疗行业和医疗机构制定的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
    ⑸.约定俗成的通行做法。
    除此外,还应根据以下标准综合判断:
    ⑴.医疗水准;
    ⑵.专科水平;
    ⑶.地域差异;
    ⑷.诊疗时的医疗水平;
    ⑸.医疗紧急性;
    ⑹.患者家属行为。
    (二)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的行为推定具有过错。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推定其具有过错:
    ⑴.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⑵.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⑶.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⑷.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未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 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 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 等待交警事故认定出来,可以先申请垫付
  • 只能及时协商解决,否则只能将来起诉对方,如需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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