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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拆迁,因老公在拆迁前与我结婚,所以也是因为我,他享有了我们家拆迁安置房的一个名额,可是后来因为感情不合,现在他要起诉我离婚,请问,目前安置房还没有下来,如果我们离婚了,我们家有权把他的那个名额要回来吗?或者说能让我们村委去把那份要回来吗?毕竟他是因为结婚而享有我们家的一份,可是房还没下来他提出离婚,我不甘心让他白白拿走

拆迁补偿 2018-05-09 11:5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被拆迁房和安置房之间存在差价,且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由于拆迁安置房是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是对一方个人财产的转换,不能改变拆迁安置房为婚前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即使补偿了差价的安置房仍然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房产不予分割。但是在离婚时,由于购得安置房时补偿的差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获得房子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就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差价部分给予补偿,建议详述案情
  •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政策
  • 因为是以他的名义安置的,你要不了。但作为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政策
  • 您好,这个需要根据当地的拆迁安置补偿政策,看您是否是被安置人?还有当地是怎么补偿的?如果有您的一份,您是可以要求分割的。但是,现在房子还没有下来,法院也没法判决分割房子。建议您跟男方先协商。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你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负担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注意收集保全好相关证据。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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