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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老板于老板,叫手下员工王二找几个人到自己工地上班,王二又打电话找了曾经工地干过活的何三让他找几个人,何三又找了同村的朱四一起去工地干活上班,上班第一天何三开一个电动三轮车拉朱四一起到了工地院子里,到干活的的院子里,工地看大门李六的说,王二在工地的另一头干活,看大门的李六和朱四一起乘坐何三的电动三轮车去干活地点途中,因为路况不好何三把电动三轮车开翻了,翻车后导致朱四头部受伤住院。工地于老板前后交了5000块费用后再拒绝交费治疗朱四。理由是:朱四不是他叫去干活的人,他只让手下王二叫了何三到工地干活,朱四还没到他干活地方干一下活,朱四是何三叫来干活的,他不知情,而且也是何三把电动三轮车开翻导致的朱四受伤。朱四的受伤和他没任何关系,5000块人道主义治疗费他已经出了,再不出钱继续为朱四治疗。朱四找何三负责治疗,何三也拒绝了,说是于老板手下的王二让他找人干活,他也是受雇于人,拒绝治疗朱四。。我想问问就此情况,朱四该让谁负责自己的治疗费用?

其他 2018-05-08 20: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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