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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于2018年3月11日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一开始,被申请人就要求以申请人的名义通过该公司办理总金额为4000元的直播设备分期,并承诺每月工资按时发放可偿还按揭,离职后公司返款等保障条件,同月13日,在中关村鼎好电子城内一家手机店通过办理手机分期受被申请人诱导以不正当的方式办理4000元网贷,事后向被申请人提供收货信息,隔日收到总价值不足1000元的直播设备,其中包含话筒、支架、耳机、声卡。现入职一月有余,被申请人未按之前承诺发放工资。分期公司始终在催要款项,现无法开支已无力偿还。

消费者维权 2018-05-13 10:2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先跟人事主管人员协商,协商不成,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您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申请人按承诺发放工资,建议委托律师为您处理。
    【追问】嗯,是有起诉打算,请问,先前都需要做什么准备?
  • 你好,建议双方积极沟通协商,无法协商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
    【追问】请问协商过还不行应该怎么办?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你好,工资已经申请劳动仲裁,关于设备的网贷,劳动仲裁不予受理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网贷部分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现在已经报警,北京西站公安局派出所出面也只能协调,说不能算作案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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