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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犯罪嫌疑人的姐姐!我弟弟名字叫小龙!去年四月份,在一家小贷公司打工!公司老板裴某,法人焦某,还有一个打工者赵某!现在四个人都在看守所看押!具体案情:死者马某之前在贷款公司借款2万,利息5000,第一个月和第二个月都付了利息,没还本金!后来老板裴某提议,和死者马某合作开装饰公司,马某也同意了,为了给公司撑门面,所以马某决定买辆车,但是手里没钱,便和裴某商量,由裴某出钱,以利息1毛的借贷方式,先买车,再还钱!(车款32.5万)车买好以后,马某没钱还,但是他有一套贷款房屋,于是便把车拿到别的公司贷款,把房屋解压,最后以50万的价格卖掉房屋,从中拿出34万还给了老板裴某!当时马某处了个女朋友,手里还剩下的10几万,被女朋友全部骗光跑了!马某在这种情况下,选择跳楼自杀!我弟弟小龙在这个案子里,因为买车钱不够,他参与了出钱!请问律师,这个案子是否能构成诈骗?

刑事辩护 2018-05-15 14: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目前看来,很难定为诈骗
    【追问】您能告诉我个不构成诈骗的理由吗?我委托了律师,他很肯定的告诉我,这是诈骗!
    【回答】光看您说的,主犯应当是高利转贷,您弟弟参与逼死人命,可能有寻衅滋事或敲诈勒索的情节。定诈骗目前看来属于定性错误
  • 不一定,要看他女朋友是如何拿到钱的,以什么理由?
    【追问】现在他女朋友,没被抓!我弟弟,和公司老板,法人,另一个打工者赵某,他们4个人在看守所!以诈骗立案批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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