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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1年7月10日,在淄博市淄川区宏图三胞购买一台联想Y470系列笔记本电脑一台,回家使用后,出现硬件质量问题,我找到宏图三胞售后服务,经协商,商家同意换货,但是以整个山东地区缺货为由,只肯给我调换一台样品机,同时说明会有划伤,但是不影响我的正常使用,当时本人不明白样品机与新机的具体区别,同意了换货。7月29日,我拿到机器,回家使用到8月25号,又出现不能开机的问题,经联想服务站检测,笔记本硬盘已坏,我于8月26号带着检测报告来到宏图三胞,他们以超出三包承诺15天为由,不肯为我换新机。我想请问下,我花买新机的钱,用着样品机,还要宏图三胞不负责任的承诺买单,我在法律上,一点道理也没有么?请各位帮我想想办法,谢谢

工商事务 2011-08-27 15: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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