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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多年,有一个孩子,跟着女方,男方多年不管孩子,不给生活费,女方打电话打不通,男方拉黑女方,孩子上学要户口男方不给,现在要离婚,上诉三回,法院就给男方打了个电话,了解了一下,就驳回了诉讼,现在想投诉,法院不认认真真了解一下情况,草草结束

诉讼 2018-05-18 11:09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您好,建议您搜集婚姻破裂的证据,和未尽抚养责任的证据,要求法院明确抚养权,没有抚养权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委托律师为您诉讼
  •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处理。
  • 您好,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完整具体问题 及时委托律师会见 方便了解详情后处理。
  •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 你好,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案件,涉及离与不离问题、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需要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判决随女方生活;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听取子女的意见,可以由子女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分割。 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或不分财产,可以请求过错损害赔偿。
  • 您好,建议您委托律师处理!
  • 积极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证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您好,建议您及时委托律师代理!
  • 可委托律师办理诉讼事宜。对法官违法违纪行为,可向该法院领导或纪委投诉,可拨打12368按提示完成投诉。
  •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 你好,您是以什么理由提起诉讼的,建议您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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