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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作中被第三方不慎弄伤,单位给我申报了工伤,现在工伤认定书下来了,可社保局不报销医药费。我想问的是,既然已经认定了工伤,为什么社保局不报销?我该怎么处理?

其他 2018-06-10 23:5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第三方已经支付的话那就不能再报销了哦。工伤认定还是要认定的哦。
    【追问】医药费用由第三方支付了(由于我是在车间里工作中不小心被第三人弄伤,事后单位派人和第三方送我去医院治疗,由第三方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单位和第三方协商结果是,单位给我申请报工伤,第三方愿意把垫付的医药费用报销后给我作后期的营养费(单位声称绝对可以报销))。但现在不能报销,我有一种被骗的感觉。我想得到的答案是,既然不能报销,那这个已经认定了工伤决定书还有什么意义了?
  • 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追问】医保中心不给报销医药费的解释说,因为有第三方承担医药费,所以他们不给报销。我不明白的就是,如果有第三方承担医药费用,那当时就不能认定为工伤,既然已经认定了工伤,不给报销医药费,有这个规定吗?
    【回答】你可要求出具文件规定,另外,应当给你报销
  • 企业工伤赔偿是怎样处理,方法如下: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可以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 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过行政复议期后)。
    (二) 发票原件(本人签字)。
    (三) 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
    (四) 工伤待遇审批表。
    (五) 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伤残等级鉴定声明,单位盖章。
    (六) 工伤职工如需要评残,需到医保处填写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申报表。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如果因未交保费而影响报销,可要求单位承担责任。
    【追问】单位交了保费
    【回答】要看未办好保险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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