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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二婚,后父于三年前将公房协议卖给了我,协议上面是这么大致是这么写的,今后家中如有任何变故,他(继父)有权收回此房。现在他们在闹离婚,请问我继父真的有权收回此房的所有权吗?我的理解是他有权收回,但是要和我母亲分割此财产,不知是这样还是他根本无权收回,一是协议未详尽说明变故的具体事情,二是当初买房的钱都是我出的。

离婚 2020-03-22 07:32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一般无法收回的。你如还不清楚,可来电或当面咨询律师。
    【追问】重点是协议的主要内容是规范了我的义务,也就是说他们有权一辈子住到老死,和将来我儿子成年后立即过户给我儿子,最后才拖了句违反以上几点等变故的话有权收回,所以我是觉得事情的主导变故方是他们,我这边并没有违反协议的任何一条,也不知道我的主张能不能得到支持?
  • 根据协议判定
  • 应该包括的内容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 具体到公证处咨询办理,离婚协议,双方签字,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就有法律效力,无需公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的关键还是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还有模糊的,则根据实践情况而定。
  • 具体要看协议的内容。
    【追问】重点是协议的主要内容是规范了我的义务,也就是说他们有权一辈子住到老死,和将来我儿子成年后立即过户给我儿子,最后才拖了句违反以上几点等变故的话有权收回,所以我是觉得事情的主导变故方是他们,我这边并没有违反协议的任何一条,也不知道我的主张能不能得到支持?
    【回答】变故这个词太大了,建议把协议修改明确收回的条件。
  • 从常理来说,父母离婚属于家中重大变故。但是,只有办理了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离婚的,才能认定是重大变故。
  • 有法律效力,具体来面谈
  • 你好,协议内容是否有效,需要看到协议才能判断
  • 具体钱财是你这面出的,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 可以去法院起诉,进行分家析产
  • 你好 有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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