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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与人打架,A被B叫到操场,B先对A动手,A把B用刀捅伤,大肠破了,需10天康复,请问A的刑事后果!

刑事辩护 2014-08-19 10: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三到十年有期徒刑
  • 第234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三到十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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