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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在学校上课铃儿响的时候进教室,门后有个同学关了一下门,我儿子进门来不及胳膊撞在玻璃上,胳膊缝了十二针,请问学校和对方有责任吗?我该要求学校和对方怎么赔偿

其他 2018-05-21 2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学校有过错的话需要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你好 结合孩子的年龄确定
  • 你好,首先你儿子多大了呢?需要结合这些为你分析。
    【追问】1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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