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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咨询,我4月20日租了一个二楼商服,准备开幼儿园,当时交了9万房租,没签合同,房主就是建筑商着急用钱,当时他知道我开幼儿园,也知道幼儿园需要2个消防通道,到5月14日他不配合我建户外消防通道,还把室内楼梯砸掉,一直到5月21日也没给我建楼梯,拖延我,我和他说6.1要开业,到目前我装修已经基本完事,我投入30万左右,他耽误我是不是违约,我能追回我的所有损失吗。

其他 2018-05-22 09: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追问】我现在有要求6.1交房的录音,还有邻居,开发商都知道开业这个事,现在房主就是放赖,说不知道,我把合同给他,也说不知道这个事,明显就是耍赖皮,房子漏水,找人看过几次,都过去10几天了,也没人修。这样的房主没办法商量,没办法只能走诉讼了。他还威胁我让我下岗之类的话。这些可以作为起诉证据么。
  •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追问】我现在有要求6.1交房的录音,还有邻居,开发商都知道开业这个事,现在房主就是放赖,说不知道,我把合同给他,也说不知道这个事,明显就是耍赖皮,房子漏水,找人看过几次,都过去10几天了,也没人修。这样的房主没办法商量,没办法只能走诉讼了。他还威胁我让我下岗之类的话。这些可以作为起诉证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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