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原被告结婚一年多了,现在原告起诉被告离婚,原告的户籍地就是居住地,被告随原告在居住地生活,但是被告的户籍地是外省,户口也没有迁移过来。现在被告不管六个月的孩子回老家了,原告打算起诉被告离婚,这种情况,在原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么?

离婚 2018-05-23 08: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可以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 如果原告所在地可以开具被告的经常居住地证明,则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 需要开具证明在原告处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原告处起诉。
    【追问】去哪里开具证明?
  • 你好 不可以的 需要在被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起诉
    【追问】怎么样才可以在原告处起诉呢?想在原告处起诉,因为外省离着比较远
    【回答】除非有证据证明被告在原告诉居住。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保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