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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男友恋爱意外怀孕,两人商量后决定结婚,生下孩子。在没有登记的情况下,两人一起出钱供了一套八层按揭三房两厅的房子并装修,买了家私。房产写的是男方的名字。由于两人感情不和,又没登记..我有点担心所以要求男方给我写了张欠款条,是用笔写的,没有按手指摸。在当地摆了结婚酒席,并生下了一个男孩。由于感情不和,一直没有登记。两人在小孩4个月后正式分居,我带孩子回了娘家居住.现在小孩已两岁半,男方一直拒付小孩的抚养费。现在又找到了新的女友住在我两一起出钱买的房子里,我曾多次要求他把房子钱还我,他却以欠条没按手指摸为由拒绝还房子钱。我因小孩是无证生育,被单位辞退。现在四处打工独立抚养小孩。我曾经咨询过当地的律师,他们说打官司要交2千元的上述费,以我现在的经济状况很难拿得出这笔钱。我想问问还有没有其他的解决方式?我能把我的房子钱和小孩的抚养费追回吗?另外小孩有出生证,入户又因非婚生子要罚款。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离婚 2009-04-28 16: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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