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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三人,其中一人在2000年过世,他们的父母这两年才去世,过世的那位子女有孩子,他们父母的房子按法律来讲是分三份,但又没有说过世的那位子女少分些(没赡养老人

离婚 2018-05-23 09:5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无法尽到赡养义务这是客观情况,不能以此进行抗辩。代位继承人本不属于法定赡养义务人。根据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除此二种情况下,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追问】麻烦您了,就是老人的孩子二十年前不在了,在这二十年里他的孩子和爱人没有赡养老人,现在老人也不在了,有什么办法让他的孩子少分些房产
  • 您好,过世那位的子女依据代为继承享有继承权。
  • 你好: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 过世那位的子女有继承权,可以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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