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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年至88年的承包合没有写明四至,只写了承包面积,到了99年更换承包合同书时,又写明了承包四至和面积,其中把我家的私留地面积也在写在内,他家的承包田和我家的私留地之间有一条约宽1米多的大沟相隔,后来修路时,施工方找了村长,与村的名誉一起租给施工方堆弃废土,施工方完工后就交还给该村,但是村长没有对该地划交还给我们,租金也不给,然后99年更换合同书时,就把我家的私留地一起写在了他的承包四至内,当时私留地是没有给办证,村长家81年至88年的承包面积办3、2亩,99年更换合同的面积为6亩,到了2002年,村长家拿着99更换的合同到法院起诉我们,法院就按合同判给他家,我该怎么要回土地?

其他 2018-05-23 09: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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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收集相关的证据,并且积极应诉,建议您电话咨询,建议您与律师面谈咨询在律师的指导下合法有效地搜集相关证据,建议您带上合同到律所让律师帮助您看看如何处理。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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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问】已经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了99年证字第E8一11一0008号土地经营权证,最后出了通知给我们说有权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给该证进行更正,申请也交给了政府,政府交给街道部门处理,街道又说更正合同不是他们的事,是政府的事,最终我该找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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