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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于晚上8点左右去对面小卖部买烟,已经过了马路,走在马路边缘上,后面一辆女士摩托车为了不想过减速带,所以绕到马路边缘行驶,然后从后面撞倒我老公,造成我老公脑出血(四处地方出血),经医院治疗了18天后出院。住院期间一直是我在照顾他。对方声称没钱,只出了三分之二的医药费,基于的是我本人垫付。住院期间医药费共计:13000元。现在虽然出院了,但是医生说至少三个月不能工作。我老公是一个工厂里的主管,月薪4000元,我是装修公司的营销总监,月薪3000加提成,请问我们应该要他怎么赔偿我们。需要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大概大赔偿我们多少钱才合理?

其他 2011-08-28 23: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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