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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装修店的老板[之前有过合作]说要隔房间,接着他来量工地送材料叫他店里常年有用工关系的散工来工作,完工后我们跟老板结账。谁知他叫来的工人才工作二,三小时就因工作不规范导致手被电锯锯伤,伤着一点骨头,说是断了根大拇指和虎口之间的筋,住院几天后出院了。 因为是在我家做事出事,我也愿意负担自己应该负担的部份,但现在那装修店老板和工人说跟他们没关系,因为是给我做工的,要我们负全责,这情况怎么处理??谢谢

其他 2011-08-28 13: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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