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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有4套房子,其中有一套是男方父母回迁的房子,这个我知道是他个人财产,另外三套房子,是我们婚后男方父母给的,但房证是购买商品房,没特别注明是父母出资购买的,而且购房商品房的发票是男方的然后才办的房证,请问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还有一套是别墅其已经公证是男方购买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2011-08-29 09: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对于三套房屋,如果能证明是男方父母出钱所买,而且只写了男方的名字,则根据婚姻法规定,应当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2、你提到的别墅,不知道是不是你们共同进行的公证,如果是共同公证则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单方的公证,要看具体情况。
  • 关键看房产证上共有栏里面是否有你的名字。如需律师帮助,请加Q详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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