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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公租房被女儿改名,没和亲人打招呼,合法吗

其他 2018-05-31 10:0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如有争议可以委托律师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
  • 你好,不合法的。。
  • 你好: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 办理合法的手续。
  •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 您好,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如有争议可以委托律师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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