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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从公安局取保候审出来第三个月去检察院办理第二次取保候审是什么情况

刑事辩护 2018-05-31 11:5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取保候审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您好,一般而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具体需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而定,详情可电询律师为您进一步分析。
  • 正常程序,案件已经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了。
  • 你好,可以申请,委托律师
  • 你好: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必要时 配合警方的调查处理。
  • 您好,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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