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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那企业男职工有购买社保,其妻子未就业亦未购买社保,男职工妻子生育了一子女,他能在企业报销相关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吗?

其他 2011-08-29 22: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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