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1年8月16日早晨9点左右。因我母亲与姐姐在南海大沥一五金厂上班各11天未得到厂里一分工资,我与父亲一起来到南海桂城人民法院准备对该五金厂进行诉讼,但是在进到立案厅院内时,被该院安检保安邀集其他四名保安对我与我父亲进行殴打,造成我父亲鼻骨粉碎性骨折,我胁骨骨折的恶性事件。现在该保安所在的公司每天都在要求我父亲出院(因鼻骨粉碎性骨折,我父亲还住在南海中医院医治)与他们进行所谓的“私了”,。现在我想咨询下律师大哥大姐们:如果私了的话我们能够提些什么要求,保安以及保安公司能够给予我们哪些赔付?如果我们走法律程序的话我们该怎样起诉,是起诉人民法院、还是安检保安、或者是保安所在的物业公司?恳请各位律师大哥大姐的指点,小弟在这向各位跪谢了。

刑事辩护 2011-08-30 10:4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可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失费等。建议如果不私了,应当报警,打人者应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起诉应起诉保安本人和保安公司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佛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