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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公司签了三年合司到今年十月二十八号到期,今天下午猛然给我说要解除合同,说只赔偿二个月的工资,

其他 2018-06-05 10: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公司这样做是不合法的,您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公司这样是不合法的,您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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