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单位是国有企业,日前我单位司机驾驶单位公车外出办公事,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3辆汽车不同程度损坏,我单位车辆负全责,后经保险公司勘验定损,定出修理费用后,三辆汽车各自到自己的4S点维修。修理完毕后,我单位司机以现金形式分别垫付了3辆车的修理费。后在保险公司理赔完毕,保险公司把3辆车的修理费全部打入我单位账户,司机要求把保险公司打入我单位账户里的修理费提出来,遭到了部门经理的拒绝。部门经理以司机不能垫付现金,必须以支票或者汇款方式支付修理费,并且以提取现金违反财务制度为由,拒绝将保险公司打入我单位账户的修理款提出来交给司机,请问,部门经理这样做合理吗?司机的钱怎么才能要回来?谢谢

其他 2018-06-06 15:05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