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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家房子在6楼.阳台路水管四周围露水,以前是阳台顶只是椮水下来,我们去找了一下物业,他们说是楼上7的管子松了或者是开列了,他们说给我们家弄好,可是楼上的不让弄,然后我们两家经过长时间的沟通楼上的中于同意了,不过他们说只许一次,下次就不可以了,然后我们找到物业,他们给找的工人在楼上阳台做了工,可是没有两月我们这里开始进入雨季,屋外下大雨阳台漏小雨,给物业说,物业就说叫我们跟楼上的说通,他们在干,可楼上的这次就不干了,怎么说就是不同意,然后物业的也不管,我去找住建他们也是敷衍过去,都有两三年了,我也没什么办法,我就想走法律解决,你能给我什么帮助吗

其他 2018-07-06 07: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房屋漏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二、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两个主体,业主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业主与开发商是买卖合同关系,业主与物业公司是委托合同关系。有的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下属公司,有的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个人,但不等于开发商就是物业公司。

    三、如果业主遇到房屋漏水,多次找物业维修而不能解决问题,业主应该起诉开发商,而不是起诉物业公司,不过可以提前告知物业公司代为检查和配合排查漏水原因。

  • 建议到法院诉讼解决
  • 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楼上的住户,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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