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别人欠我一个朋友2笔货款,一张是2004年9月12日(原条是在2001年所欠的款,至2004年9月12日换取的条子),一张是2006年10月21日,在此期间双方还有业务往来,请问一下,第一张欠款否过了诉讼时效期间??我朋友能否通过法律途径将两笔货款追回??

诉讼 2008-03-28 11: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