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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二月份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对方电动车,我汽车,我全责,事故通过交警大队处理,对方嘴边摔肿了,无其他受伤地方当时赔付她医疗费及物损费2800后期还有一千元电动车维修费,因我长期出差在外,所以对方一千元就自己给了拿车了,现在对方起诉我要我支付一千元的维修费和一千元的交通费以及年利率的6%的利息,我需要给吗

其他 2018-06-13 10: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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