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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售出一包过期10天的方便面,顾客反映食后有中毒现象,通过三天治疗出院。医生确诊该顾客有上呼吸道感染,并不能确诊食物中毒,但在用药时针对中毒开了些解毒药,并在出院时诊断书中写有:食物中毒和上呼吸道感染。 如果顾客的病不是因过期产品造成我如何赔偿,是因产品过期造成我又要如何赔偿?

其他 2016-05-20 22:1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产品过期可以要求的十倍赔偿: 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 明确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所以不是一定要对人体造成损害才可以要求十倍赔偿,只要造成财产或其他损害都可以提出。
  • 产品过期的赔偿规定: 1、按照2014年3月15日生效的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
    2、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的,除赔偿损失外,消费者可以主张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 有专业人员恶意寻找并购买过期商品,我该如何赔偿
  • 如果是食物原因引起的,应退还购货款,并赔偿给消费者造成的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支付各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如果不是食物原因引起的应该退还购物款及赔礼道歉就完了,满意请采纳
  • 如果是过期产品造成损害应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 如果是食物原因引起的,应退还购货款,并赔偿给消费者造成的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支付各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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