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我爸妈的房子拆迁时是2001年,当时房屋拆迁时我还没有男朋友,我是2004年结婚的,我爸妈赠送给我一个人的一套40平方的住宅,房产证是2008年领房产证的,父母直接把房产证上的名字写我个人,我离婚是2016年的年底离婚的,现在男方说这套房子当时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这样是不是共同财产?谢谢律师的回复

拆迁补偿 2018-06-14 00:0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这样不是共同财产
  • 工作较忙现在才看到。 首先,认定是否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搞清楚几个问题: 1.父母赠送是在婚前还是婚后; 2.具体以何种形式赠送; 3.房产证上有哪些人的名字; …… 其次,就算法院最终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是均等分割,还要综合考虑房屋来源,双方对房屋贡献比例大小,考虑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等等。 最后,诉讼前的证据准备是个很细致的工作,有一定经济能力的最好请律师。 具体案情可以电话(微信)联系:俞律师,15906757070,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 如能面谈更诚恳些。
  •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不是共同财产
  • 要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应证据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绍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