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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工资拖欠这方面我想咨询下,我于2016年4月初至2018年2月底在一家教育机构上班,工资是每个月3000元,包括2700+300的押金,这个押金当时是说防止我们收不回来学费而扣下的,到了年底如果学费都收回来,就发给我们,结果第一年的年底也没发给我们,第二年的2月份我就辞职了,截至到2月底,我的押金应该是6900元,但之后再要这笔钱就很困难,一直在拖,前几天叫我去拿钱,发了3000元,说这是绩效,绩效不好,所以剩下的都不给了,还说这点钱都是看在情面才给的,我觉得她们这是欺负人,这样的情况能走仲裁么?

其他 2018-06-11 15:1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有无书面合同?合同中是否有工资的约定?——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拖欠的金额,可以向向劳动监察投诉,请求协调;也可以直接起诉。
    【追问】没有书面合同,目前没有证据说明那个工资,怎么办呢?
    【回答】取证:录音,工作服,工资表,上岗证,人证等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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