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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同事合租的房子,押一付三。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上写的是到明年3月份,我们跟房东说可能住不到那个时候,房东说没关系,提前一个月跟他们说就行,他们转租,对我没影响的。现在我住了三个月,由于六月份同事工作调动,跟他们说我要退房,第一个季度没有提前跟他们说的,那时候解决不了,我们之间就协商问他可不可以换一个小点的房间给我,他们答应了,换了个便宜点的给我,并且我提前告知他们由于工作调动窝住两个月我就搬走,那时候和男房东谈好了他也答应了,昨天我搬过去之后说要跟我算下账,我就下去找他们了,当时女房东也在,可是他们又非让我交原先房子的违约金每个月租金的0.3倍为标准,说我原先房子未住满一年,不理解为什么我按照正常程序来已经提前2个月早早通知跟他们说了,他们还要求我收取违约金。请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其他 2018-07-18 09:5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按合同约定的履行
  • 合同拍过来看下
    【追问】那我发到您手机上,余律师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如果第二手老板未经房东同意而擅自将店面转租给你,房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而收回店面。由此给你造成的损失,你可根据你与第二手老板签订的租赁合同,要求第二手老板赔偿。在第二手老板躲避不见的情况下,你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他。
  • 按合同约定 您无法转租房地产 和房东协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未满租期退房押金能要回来吗,  一、未满租期退房押金能要回来吗  看押金的性质,如果是物品保全可以要回,如果约定是违约金则要不回。对于租金,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可能会扣点。以后退房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下。  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免责事由。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后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此处仅讨论其积极要件,即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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