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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双方都喝酒了电话中双方发生口角我们这边在一个小区里住着当时我们就在我们小区门口对方过来要打我们然后对方来了4个人我们这边6个人来了以后我们没打算动手对方先动的手然后打起来了对方有一个人掉了两颗牙有一个头部受伤现在问题是掉牙的那个人不同意协商另外两个人同意协商还有一个人跑了没打我们这边一个人脸上脖子上有抓痕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是轻微伤还是轻伤应该怎么处理?

离婚 2018-07-06 12:4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属于轻微伤,具体需要看法医鉴定
  •  相关法律规定: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一、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被行政拘留、罚款;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 如果双方都有打斗意图的话,初步判断双方构成聚众斗殴犯罪!至于对方伤情比你方重些,只会在法院量刑上有影响!具体情况直接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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