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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4月份租的房子,当时租的时候就跟他们说只租半年或者更短,他们也同意了,但是合同跟我签订的是一年的,我在合同后写了补充协议,我不租时提前跟他们提出并配合看房,房子租出去后,退还我剩余房租和押金,当时押了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现在我租了五个月,等于他们现在手里拿着我两个月的钱(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押金和一个月的房租),也提前提出退房并配合他们看房,现在我已经从房子搬出来,钥匙也交给他们了,可是他们现在却说房子按照我的价格租不出去,后半年的差价让我支付,然后再退我扣除差价后剩余钱,这个是不是不合理的?怎么办呢?谢谢

其他 2011-09-01 03: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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