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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驶货车行驶,对方摩托车驾驶员在行驶中回头与路边一人说话,撞向我车的左大灯处,后面还带了一人,两人住院,要我出全部费用,并且出院后给四万元误工费,交警不出责任认定书,让我们先自己解决,交警口头说我七摩托车三,我认为不公平,想向法院起诉,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8-07-18 07: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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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要求如下范围的赔偿: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要做伤残鉴定)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抚慰金。
  •   交警只要是受理了交通事故案件就不可能不给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假如真的有交警故意不给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可以向这个警察所在地的交警大队,或者交警支队,直至公安局或者所在地人民政府进行投诉。  1.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作为人民警察应该按照国家赋予的权利承担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职责。  2.警察认定事故的期限: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 先报警处理,责任的认定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为准,如果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认定书有异议可在三日内提出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3天内要复核,否则认定书就生效了。
  • 你好,督促交警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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