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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出辞职,但公司要求缴纳500元服装费,理由是工装我已经穿1年了。公司这么做可以么?如果我不交这钱,公司有权不批准我辞职么?

其他 2011-08-31 18: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不需要缴纳。 如果你书面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公司无权不批准辞职。
  • 1、公司的做法违法,违法劳动合同法,你不需要缴纳 2、没有权利,要看你辞职的原因,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原因,还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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