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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辞职申请有一个月了,然后公司一直不给予批准说是要工作交替完毕才可以,就在交接的过程中 意外让老板损失了近20W,请问我要承担多少钱的赔偿呢,现在老板已经拒给我工资 并将我开除

仲裁 2011-08-31 1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提出要求30天满就可以走人了,无须批准的.现不知你是怎样让你老板损失的,无法回答. 对你补充问题的答复:关键不知你在单位已工作多长时间,没签合同可以最多要求公司给多给你付十一个月的工资。如单位未给你办社保,你以此为由提出辞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你漏单的情节不清楚,也就不知你有无重大过失,有重大过失,单位可要求你适当赔偿,赔多了,你可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你有故意或者重大过错的话,是可以要求员工予以赔偿的。欢迎进一步咨询!吴小庆律师
  • 如果你不是故意的你就不需要赔偿,你是自己提出辞职所以你也不会得到赔偿。具体可致电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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