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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三个月,4月11号入职,6/12号提出离职,因为个人原因没有办法上班了试用期三个月,4月11号入职,6/12号提出离职,因为个人原因没有办法上班了,老板说给她半个月时间,提出离职后我就口头请假没上班,老板也是同意的,昨天是发5月工资的时间,没有发,今天问老板,老板说其他合伙人已经知道这个事情了,她只能个人能垫付部分工资我,我说6月这半月工资我可以不要,可是5月的工资公司有理由不发吗?不发我应该怎么做说

其他 2018-06-18 14: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 你好,你所有的工资都应该发,协商不了,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我现在已经回老家了,老板说他也很为难,这样就可以不发我的工资吗?,和老板协商,老板说垫付部分工资现在也没有打过来
    【回答】已经回复你了,老板应该支付工资,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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