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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两地分居,感情破裂,对方和我家人亲戚断绝来往,长期对我实行冷暴力,令我心灰意冷。婚前以我名义买的婚房,商业贷款,对方外地人不能购买,我家人支付定金,他家人付完首付还贷款。购买之后,为让其父母放心,私下写了证明其支付款项,没有把我父母支付定金写进去(证明文字由他家草拟)。关于“无论发生什么情况,房子属于其父母”这条存在争议,我认为显失公平,我父母不知道此事,当时大吵了一架。请问离婚后,我可以不按照证明将房子给他们么,将其支付款返回,对溢价部分作出补偿?

离婚 2018-07-16 07:50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婚前男方首付,并且登记在你名下,并且贷款完全由男方偿还,男方父母可以证明首付出资、限购的客观情况,根据以往相同情形的法院判决,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所提及的证明,属于关于房产产权归属的约定,如果有夫妻双方的签字,此协议很可能被优先考虑,但是可以视具体情况考虑彩礼等思路。
    【追问】贷款还有一半未支付
  • 协商不了可以起诉。
  • 您好,房子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为共同财产房子归你;借父母3万为共同债务,车辆为共同财产。协商不成,只能向法院起诉。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离婚有协议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解决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及财产分割三个问题: 如果双方对上述问题协商一致,可到当事人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如果协商不成,直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这是法定离婚条件其实只要你想离婚都可以起诉,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会进行调解;对方不同意的,你需要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这样法院才会判离婚,否则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 孩子的抚养权:二岁以内一般给母亲,2岁-10岁考虑到孩子的抚养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10岁以上考虑孩子的意见。 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一般是对方月收入20%-30%,除非对方愿意一次性全部支付,法院判决是按月支付。 财产;领取结婚证是划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但并不是必然的,还需要从资金来源来分析。法院处理的现有财产,至于房子,不知是你们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如果是婚后财产,无论以谁的名义签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们的房产和存款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如果你是准备起诉的一方,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如果对方不给结婚证,你需要到领取结婚证所在地的民政局调取结婚证档案。
  • 婚前买房,婚后房产所有人继续还贷,那么应当认定为房产所有人的个人财产。
  • 婚前一方贷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房产证几个人名字?
  • 具体协议发给律师审查
  • 你好 婚后贷款 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部分属于个人财产,男方有证据可以主张债权婚前这部分
  • 协议对你不利,建议尽快委托律师,避免损失
    【追问】房子还在还贷款中,请问如何争取最大利益
    【回答】尽快用自己的钱还款
  • 这样房子属于你。
  • 可以的,房子归你
    【追问】好的,谢谢律师。请问证明我签了字的,如果他们不同意我归还他们支付款和补偿款,他们有权拿这张证明告我,逼我过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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