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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和,另一方不离婚怎么办

离婚 2019-05-21 00:34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是关系到整个家庭的大事,一定要慎重,如果确实觉得婚姻无以为继了,可以选择离婚。在我们国家,离婚只有两条途径: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协议离婚是双方就离婚、财产及子女等问题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起诉离婚是到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离婚和解决财产子女问题。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另一方想离婚,只能起诉离婚。建议告知我详细情况,以便更好的为您解答。
  • 婚姻自由;仅协议或诉讼离婚;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共同财产清单、诉状。
  • 如果坚持要求离婚的,应当向法院起诉解决。
  • 您好,首先,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绝无和好可能的,可由双方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其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夫妻共同债务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且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赔偿,法院一般会判决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然后,如果有孩子,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由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以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帮助您,也可以来电进一步咨询。
  • 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起诉来离婚。一般第一次不太会判离,但第二次一般会判离。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 建议收集证据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你好,既然协商不了建议诉讼离婚。
  • 您好,直接诉讼要求离婚。
  • 你好,你可以起诉离婚。
  • 可以要求起诉离婚的
  • 您好,直接诉讼要求离婚。
  • 如果已经觉得要离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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